桂平吊车出租中发生侧翻的一些注意事项
吊车出租中常见的事故是侧翻,在移动式工程起重机中占有很高的比例,是吊车出租常见的事故之一。主要原因如下
1. 过载
在实际工作中,由于对起重设备或部件的重量估计不明确,或者对安全没有足够的重视,导致起重机超载,使起重机失去稳定性,造成“侧翻”事故。
2、基础深厚
地基未按规定设计、施工、检验,吊装时因下沉导致起重机倾斜,是起重机“倾翻”的常见原因。
3.旋转太快
旋转产生离心力。旋转越快,离心力就越大。同时可能会转向不利于稳定的下风向。这些因素共同导致翻车事故。因此,起吊时应注意转速,不宜过快。
4.带高臂回缩支腿
汽车起重机的起重支撑装置为支腿,其轮胎仅用于行驶,不能承受起重载荷。当支腿用高副臂收回时,即使不吊重物,轮胎也无法承受高副臂产生的倾覆力矩载荷,会造成翻车事故。
5.危险角
起重机有一个危险的角度。当臂架很长,其倾角(臂架与铅垂线的夹角)增加到超出规定范围时,即使不举重物,臂架本身的倾覆力矩也会导致翻车事故。
6、其他原因
二、预防措施:
① 起重机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,方可持证上岗。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,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,用科学、真实的科学数据说话起重作业。不能有侥幸心理,凭感觉行事。
②操作人员应事先了解起重机工作范围内的地面状况,特别是基础是否已开挖和回填,回填后是否已压实以及回填时间。
③ 轮式起重机作业时,必须按规定先固定好支腿,并在支腿脚下垫实木方,保持整机水平。不得有半打支腿或仅一侧支腿;对于履带式起重机,需要在两侧履带下方铺设路面底板(除非地面足够坚固),以增加履带与地面的接触面积,降低接地压力,禁止轨道两侧的差异。
不要接近沟渠、坑边或软路肩来架起起重机。需要接近时,必须提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,防止倒塌。当操作人员不清楚时,起重机指挥员或其他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应及时提醒,并在相关操作方案中作为安全防范措施予以注明。
④ 正式吊装作业前,必须进行试吊作业,确认安全作业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。
⑤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超载作业(有超载附加装置的除外),特别是对于不带扭矩限制器的起重机,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必须准确了解被吊物的实际质量,保证起重机的安全。保护装置故障应及时修复。
⑥ 起重作业前,必须制定科学、详细的操作说明,向吊车司机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。司机要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的原则。